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公共行政及公共经济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区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城市社区机构、大中型企业、公共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工作、政策研究咨询工作和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经济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公共政策分析、社区工作概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财政与金融、货币银行学、公共财务管理、管理定量分析、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应用、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调查与统计、管理文秘、专业外语。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管理机构实习等,一般安排10-12周。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公共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服务系统等的办公和管理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计算机技能;熟悉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技能和写作能力。
毕业生应掌握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须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的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开设课程该专业除开设社会学、管理学、政治经济学等公共基础课外,主要讲授的课程有管理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组织学、公共部门危机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非盈利组织管理、管理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运筹学、会计学、应用统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行政学原理、行政法学、公共关系学、管理伦理学、市政管理学、管理定量分析、宏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与分析等。
就业方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服务系统等的办公和管理工作。